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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用砂石逐渐趋于规范化 行业新规出台

2020-12-15 16:38:43

砂石是指砂粒和碎石的松散混合物,也称为骨料、集料。按成因可分为天然砂和机制砂。砂石是混凝土和砂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产业链来看,砂石行业上游主要涉及砂石资源、矿山机械等,下游市场广泛应用于建筑业(房地产、交通基建、水利建设等)。砂石是基础设施用量很大、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材料。近些年,我国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和法规,为砂石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9年2月

①河道采砂许可应以批复的采砂规划、年度采砂计划为依据,依法依规进行。②对于采砂规划不到位、现场管理责任人不到位等的,不得许可河道采砂。③采砂许可应对采砂作业范围、作业方式、作业时间、采砂船只和机具数量及规格等予以明确规定。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

2019年3月

支持实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推动长江经济带磷石膏、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

2019年5月

①全面摸底排查露天矿山情况;②依法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③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④严格控制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9年7月

国家水利局在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许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四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9年11月

推动机制砂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

《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通知》

2019年12月

海砂开采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应当确定同一位置和同一期限。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

2019年12月

土石料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要在科学评估论证基础上,按“一矿一策”原则同步编制,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年3月

①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降低运输成本;②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③逐步有序推进海砂开采利用;④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0年4月

①精简探矿权申请材料。②精简采矿权申请材料。③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④规范勘查矿种变更(含增列,下同)。⑤完善非油气探矿权延续、保留、分立、注销相关规定。⑥加大砂石土资源供给。⑦鼓励采矿废石利用。⑧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管理。⑨细化矿业权重叠有关规定。⑩申请办理的矿业权与未按时申请延续的矿业权重叠的,经有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实,申请人无需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或提交与重叠矿业权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

2020年5月

该意见指出确定工作目标,2020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人大代表提案:《打击非法开采海砂,强化监管和严格追责的建议》

2020年5月

①完善非法盗采海砂海洋生态补偿修复法律标准体系。②开展全国海砂资源普查,以及重点砂源地资源勘查,特别是对重点盗采海域进行新一轮资源摸查和生态环境本底调查,编制海砂资源开发规划,有序启动海砂资源开发,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缓解砂石资源需求的紧迫形势。③加强建筑领域海砂利用标准建设和监管。四是组织海砂混凝土性能改良技术攻关。④组织海砂混凝土性能改良技术攻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

2020年6月

该标准的编制旨在引领我国混凝土用骨料向高品质化方向发展,解决目前制约混凝土质量提升突出的瓶颈问题——骨料。该标准提出了砂的分计筛余、石粉的MB值、石粉流动度比、砂的需水量比等新的技术指标,对骨料的级配、粒形、人工砂(包括机制砂和混合砂)石粉含量提出了新的表征方法。该标准的实施,将引导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更加重视骨料体系的设计与优化,更加重视级配、粒形的作用,更加科学认识、合理使用人工砂中的石粉。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0年6月

青藏高原矿山生态修复:围绕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植被资源,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塑地形地貌,重建生态植被,恢复矿区生态。

黄河重点生态区矿山生态修复:大力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恢复矿山生态。

长江重点生态区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破坏问题,加强矿山开采边坡综合整治,进行地形重塑、生态植被重建,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东北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地形地貌重塑、生态植被重建,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三北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通过地质环境治理、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工程,恢复矿山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2020年9月

砂石原矿或者选矿按照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5元税率征收;

砂石矿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0年9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拟订矿山安全生产(含地质勘探,下同)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2.负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工作3.负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工作4.负责统筹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建设5.参与编制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和组织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6.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

《长江干线通航标准》

2020年11月新的通航标准在航道等级对应的代表船型吨级及航道尺度等众多关键方面做了较大调整。南京以下12.5m深水航道和荆江航道整治工程相继建成,武汉至安庆6m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加快建设,航道条件不断改善,通航能力显著提升,大型海船进江、江海船发展等趋势明显。完善了水上过河建筑物涉水墩柱防撞标准和要求,増加了防撞设防船型应考虑因素和确定方法。对于长江流域砂石骨料的运输将是重大利好。

                                                                                                                                         来源:各国家部委官网、百年建筑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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